[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] 葡萄牙海关管理规章制度

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葡萄牙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Departamento Económico e commercial da Embaixada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em Portug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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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牙海关管理规章制度

【管理制度】葡萄牙的海关管理由财政部管辖的海关税务总局负责。葡萄牙执行欧盟统一海关及关税政策,进口货物需要交纳进口税和增值税后才可进入欧盟市场。对于源自发展中国家的货物,欧盟实行普惠制原则,凭借原产地证明(Form A)可享受优惠关税。葡萄牙增值税根据产品类别分为标准23%、普通13%、优惠6%三种。

当货物进入欧盟报关时,通常需要提交以下单据:海运提单、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、装箱单、原产地证明(Form A)。

根据产品类别,欧盟海关还需查验以下文件:许可证,仅对限制类产品;申报单,用于监控类产品统计;证书,包括产品质量证书、动植物卫生检疫证书、农产品类卫生证书;单一管理文件(Single Administrative Document),包括欧盟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证明性文件,主要用于货物在欧盟境内流通查验,由进口方办理。

葡萄牙现有贸易形式还包括:海关免税仓库、来料加工、境外加工再进口、临时进口等。

【关税税率】葡萄牙遵照欧盟统一规则征收关税。欧盟成员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单项的关税优惠政策,包括对非洲、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的协议关税和普惠制(GSP),以及在自由贸易区协议框架下的互惠安排(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国家、墨西哥、智利、南非等)。

各主要商品关税税率和具体商品可以查询欧盟关税系统网站:

ec.europa.eu/taxation_customs/dds2/taric/taric_consultation.jsp?Lang=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