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贷款条件
年固定利率3.274%(每5年调整一次,葡方保证赠予成份不低于35%)。贷款期33年,含23年宽限期。宽限期内每年支付利息一次,还款期内每年偿还本息一次(分10次等额偿还)。管理费率为0.1%。
(二)优先支持的项目领域
清洁能源、环境保护、保健基础设施和设备、农业加工、水处理和污水处理、职业培训、医疗卫生,以及中葡双方共同感兴趣的其他领域。
(三)贷款项目其他要求
1、单个项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欧元,商务合同须与葡萄牙供货商签署。合同中葡萄牙的货物和服务不得低于70%。
2、商业及盈利性项目金额不得超过200万特别提款权(约为238万欧元)。
3、由于0.1%的贷款管理费在每次支付时收取(即从贷款中扣收),项目单位应确保申请支付贷款金额包含0.1%的管理费。
4、各地申报葡萄牙政府贷款项目的转贷银行仅限中国进出口银行。